第282节(1 / 2)

席间,众人推杯换盏、诗词相和,又吩咐书童铺纸研墨,开始即兴创作。

莫云卿年长,又是东主,再加上字的确写得好,颇受追捧。

朱翊钧到酒楼吃个饭,莫名其妙被邀请加入一场聚会,不曾想,盛难却,也半推半就写一幅行书。

他的书法自然是极好的,不比此时的董其昌差。众人本来没有对这个莫云卿临时拉来的少年当回事,见了他的字,又赞不绝

离席之时,有人实在喜欢朱翊钧的字,想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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